整个辩论可以用以下流程来理解。
庄子观点:人能感知鱼的快乐。
惠施观点:人不能感知鱼的快乐。
辩论回合
庄子
惠施
原文语句
庄知鱼乐
是鱼乐也
惠知庄,庄不知鱼乐
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
庄知鱼乐,惠不知庄
子亦非我
惠不知庄,庄不知鱼乐
我非子,子亦非鱼
在这场辩论中,之所以看起来最后莊子能够占优,是因为惠施提出的「子非鱼,安知鱼之乐」,这句话可产生歧义。一方面可以理解为表示对于庄子能否知道鱼之乐提出质疑,另一方面可理解为对于庄子以何种方式知道鱼之乐提出疑问。庄子本来是以前者理解作为质疑,并且惠施之后的回答表明跟庄子原本的观点达成了共识,并进行交锋。惠施最后做出了合理的归纳,导致庄子无法反驳,便提出了对于惠施第一句话的第二种理解来进行诡辩(對於形式邏輯者來說為詭辯),可以说只是通过文字游戏(回歸道,取消主客二分)的方式进行了反驳。这场辩论本来是惠施自己说出了歧义句,但是他并不是自相矛盾,因为本来共识层面双方都是以「惠施不知鱼之乐」在进行辩论,这种理解在此环境下也极为恰当,不过是庄子最后自己玩了文字游戏(微言大義)。[原創研究?]
易經繫辭傳云:一陰一陽之謂道(事情有看的見的部分就有看不見的部分才是整全的道理):以這個觀點來看:在惠施提出“你怎麼知道”的疑問同時已經是站在“你已經知道”的觀點來提出質疑,否則惠施根本不必多此一問。反過來說如果惠施真的不知道莊子的知道,那惠施肯定會把莊子的話當耳邊風而不會提出質“子非魚,安知魚之樂”的疑問
舉個例子來說:某甲(惠施)如果問某乙(莊子):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?提出這問題的同時表示某甲(惠施)心中已有定見,這時某乙(莊子)怎麼回答都錯甚至可能讓問題在重複的地方輪迴,所以某乙(莊子)乾脆把問題拉回原點問某甲(惠施)你問我問題的同時你不是早就知道了嗎?